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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社会并非父系社会发展必经阶段,中国上古没有证据存在母系制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9-07-17 09:54:31

  伟大的革命导师从未说过笔下资料具有普适性,然而他们的观点在传播中往往被夸大和扭曲。最典型的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个社会形态先后说”,现在国内普遍认可,这是对他们学说的误会,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这样的主张,目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提法也逐渐淡化。然而“母系—父系社会先后说”却依然被许多国内学者使用并加以解释先秦历史。
        

  从巴霍芬的“母权论”到摩尔根的“母系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影响很大。除了对早期神话的考察,摩尔根田野调查似乎很有说服力。他认为父系社会之前普遍存在母系社会,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人类早期处于群婚形态,所以普遍“知母不知父”;二是妇女在采集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生产力水平提高男子作用上升才进入父系社会。今天学者发挥他的观点,把原始社会分为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氏族公社又分为母系—父系先后两阶段。

  但是,随着20世纪以来的民族学、人类学调查,他们的结论越来越遭到质疑。尽管摩尔根笔下的母系社会可能存在,但与奴隶社会一样,不代表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阶段。摩尔根认为母系氏族主要存在于狩猎采集社会,但当代仍处于狩猎采集的部族中,继承制度非常复杂,除了有父系和母系,也存在两可继承(任意一系)、两边继承(双系)甚至无系的,具体继嗣方式受不同国家、民族文化影响,而不是摩尔根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唯技术论”。

  摩尔根主张的两点理由同样有疑问。

  第一,他提出的人类早期社会经历了“杂交”和“群婚”,但根据现代民族学调查,不但没有“血缘婚姻”“血缘家庭”存在,反而有不少“乱伦禁忌”的案例。至于“群婚”也未必是客观记录,这里的“群婚”很可能只是集体婚礼的仪式,而并非部族之间共有夫妻。蔡俊生《论群婚》一文对摩尔根的“群婚”进行了详细批判。退一步讲,就算两个部族之间存在“群婚”制度,“知母不知父”只是不知道生父,父系一方氏族仍然明确,不影响父系继承。

  第二,他提出女性在采集生产中占主导地位,所以社会地位就更高。实际上,易洛魁部落中女性占主导生产是有特殊情况的,当时男性多与欧洲侵略者和其他印第安作战。而且,就算女性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也不能证明子女就要从母系继嗣。《德宏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表明,即使当地女性承担三分之二的生产,地位仍然不高。何况,女性主导生产不等于母权地位高,母权地位高不等于子女从母居住,从母居住不等于母系继嗣,这几个概念往往被混淆!

  原始社会还原图
       
       

  这套理论被照搬到中国,国内历史学家均在文献、考古中寻找依据,最终建构了一套本土化的母系—父系先后学说。在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中,就提到古籍中关于母系社会的七处痕迹:

  第一,《吕氏春秋》说“昔太古尝无君也,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第二,《国语》说黄帝之子二十五人有十二姓,代表这些儿子都是从母姓;第三,《尔雅》说媳妇称公婆为“舅姑”,也是母系社会的残余;第四,《礼记》中孙可为祖父尸主而子不能,说明祖孙原本是一个氏族;第五,上古帝王比如“后稷”多称“后”,“后”为“居(毓)”字讹误,代表生育;第六,“玄鸟”这种图腾崇拜也是氏族社会遗迹;第七,周代姓多从女字部,也有母系遗迹。

  以这些记录来证明母系社会存在,实在有立场先行之嫌。第一条上文已论证;第二条,实际上是战国人将不同姓族系于黄帝之下的结果;第三,“舅姑”称呼只能证明存在两合婚姻氏族;第四,与辈分有一定关系,祖辈孙辈不存在混淆;第五,甲骨文中代表人王的是“王”,“后”是后起称呼;第六,信仰、姓氏、族徽与图腾存在一定关系,但不能绝对等同,也与母系社会无关;第七,周代姓多从女字,这些文字是商代女化的结果,因为用来称呼女性。

  陕西杨陵后稷公园

  这七条引申出来可以说很多,每一条都可以写篇文章,在这里就不详细论证了,接下来的文章里有机会都会提到。

  除了用文献资料解释母系氏族社会存在,考古材料也同样借以论证,目前学者多倾向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3000—前2000年)为父系氏族社会,之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公元前5000-前3000年)为母系氏族社会,理由也主要有三点:一是女性为农业生产主要承担人,二是半坡、姜寨一类遗址有男女分别埋葬、子女随母埋葬、二次合葬、个别幼女厚葬等情况;三是遗址村落布局有大、中、小三类房屋也可以反映较民主平等的母系社会结构。

  实际上,这几点理由也是不充分的。第一,女性为农业生产主要承担人,这个不但从考古成果看难以成立,而且如前文所述,生产主导不代表母系社会;第二,虽然丧葬制度反映一定社会组织结构,但不能直接证明是母系继嗣;第三,从房屋类型也看不出是母系社会,认为母系社会比父系社会民主平等,实际上仍然戴着母系—父系先后说的有色眼镜去先入为主。总体来说,至今没有依靠考古材料来论证母系社会的科学方法。
         

  《史记·高祖本纪》中对汉高祖出生的描写也是“感生说”的模式,说汉高祖的母亲与龙相遇而生。这样的记载,当然不可能还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写照,也不可能是史官对于野合的隐晦描写,无非是赋予帝王以神性。在两汉之际的纬书中,三皇五帝以至商汤、周文、孔子、刘太公也都有了“感生说”。至此,我们可以下一结论:母系氏族社会并非父系氏族社会发展必经阶段,“感生说”并非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存。

(标题:母系社会并非父系社会发展必经阶段,中国上古没有证据存在母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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