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14年度县(市、区)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修订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的相关内容,并协助做好整个科学发展观考核的相关工作。 考核方案以省科学发展观考核为指导,以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考核为主体,结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在英德和连阳地区现场会精神,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目前,市统计局已完成了《2014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方案》初稿并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意见工作,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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