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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中央批准成立新反贪总局加大力度查大案要案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4-11-04 11:48:43

2014年11月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中央正式批准,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目前,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这些年,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但是拿百姓的话说,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

党中央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的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待。

2013年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显示,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原副局长徐进辉担任该局局长,成为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陈连福之后最高检第五位反贪总局局长,他办理过云南省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特大贪污案等大要案件。

(编辑:清远信息港)

(标题:最高检:中央批准成立新反贪总局加大力度查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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