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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4-10-14 11:25:13

2014年10月,我市出台《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教师违反师德或影响晋升。

教师师德或影响个人信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师风影响着一代代学子。《意见》中对此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使师德教育作为校本培训重要内容,记入培训学分。

此外,通过强化师德考评,将师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列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根本要求。通过完善师德考评办法,全市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通过积极构建教职员工诚信体系,与相关部门建立教师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教师师德与个人信用信息制度相衔接。

通过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且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教师学历 到2016年教师学历全达标

除了师德建设,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增强教师队伍的综合实力也作出部署。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6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其中,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8%以上。

《意见》中对教师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16年,争取省特级教师达3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达200人,市名教师达2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达600人,市级骨干教师达1000名,市级名班主任100名。

2013年开始,我市还利用广清对口帮扶的契机,共享广州优质师资资源。通过挂靠等方式,选派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参加广州“三名工程”培训,将优秀教师、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双向挂职锻炼,迅速提升师资水平。通过引进广州市名校退休教师到校任教等方式,两市实现了学校之间紧密型合作与交流。根据规定,市属、各县(市、区)与广州结对帮扶区(市)学校“手拉手”,力争到2020年实现帮扶学校全覆盖。

师资交流 骨干教师“下乡”将成常态

清远作为山区市,在教师队伍结构方面存在较大矛盾,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专职美术、体育老师比较缺乏。对此,《意见》要求我市要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是缓解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的教师队伍在学科、学段及区域结构上趋于合理。据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的教师必须先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根据班级数量和班额为农村完小和教学点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每个教学点至少应配备2名教师,采取补充专任教师、支教、走教以及通过“校校通”、“班班通”、实施远程同步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齐开足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等课程,保障村小教学质量。

针对当前清远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和结构性缺编严重的情况,《意见》中提出各地要有计划地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的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幼儿教育、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可用增编或从高校毕业生中以购买服务方式招聘。此外,我市还将试点实行常态化交流,把城镇中心小学中青年教师到农村边远村小和教学点任教2-3年,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高中阶段的重点中学每年要选派2%的骨干教师到普通高中支教交流;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每输出1名教师的同时,薄弱学校相应派出1名青年骨干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

“名”工作室 “三名”工作室起示范作用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教研组管理制度,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意见》提出启动市级“校长工作室”、“教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并进一步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通过打造“三名”工作室,为“强师工程”提供带动示范平台。

《意见》要求,从2014年开始,清远市每年遴选“校长工作室”(10个)、“教师工作室”(60个)、“班主任工作室”(30个),三年为一周期,每年市财政给予5000元*室的工作经费补助,每一周期合共1.5万元,室的工作经费补助;县(市、区)学校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积极探索建立“研训一体”的工作机制。

同时,各县(市、区)可依托品牌特色学校,分别建立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乃至高中教师教研中心。

(编辑:清远信息港)

(标题:《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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