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本报以《村民视之“夺命路” 祈盼早日除隐患》为题报道了清新区禾云镇S114东坑路段无减速带一年内致4人殒命;19日,清远市公路局主动召集多个单位前往隐患点现场商讨整治方案;21日,清远市公路局局长蔡旭东又召集相关专家举行研讨会,拟定该路段8座危桥今年上半年动工,争取年底完工。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三大方面。虽然该路段因为没有达到省厅规定移交的标准,目前还未移交清远市公路局,责任主体并不在公路部门,但清远公路部门能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应对,提前作为,让公众看到了政府部门的决心,无疑值得肯定。
其实该道路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来已久,去年在该村3岁小孩被撞死亡后,村里就草拟了一份关于在此路上增设减速带的请求书,并已上交给了相关主管部门,但是一直没有下文。村民甚至表示,如果可以做减速带和警示标示,村里愿意出钱。如今老大难的问题即将得到解决,是群众最想看到的结果。
由此笔者联想到,在清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些党员干部要是对待工作还停留在上级怎么安排就怎么干,以前怎么做现在照着做,而不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去,创新形式去解决问题。这样就会对群众亟盼解决的实事难事视而不见,漠然处之,最终不仅会失去群众的信任与拥戴,而且也不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目的所在。
要真正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实效,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端正态度,把联系群众、改进作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去对待。增强行动上的自觉性,主动去照镜子、正衣冠,俯下身子、放下架子,到群众中去倾听百姓诉求,求真务实地为百姓解决问题;敢于自我剖析和批评,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地树立起群众意识,形成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是对每一名党员的要求。
其实很多小事,看似无关紧要,但群众的心理感受却大有不同。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实走好群众路线,要从小事做起,服务再靠前一些,化被动为主动,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和便利,才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正意义所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言以蔽之,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清远各方面的工作才能拥有永不枯竭的力量源泉,才能永葆青春活力与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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