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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连州市环保局:一把手放权 “并联审批”为群众提供“一站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4-03-07 10:57:47

(记者/黄世康通讯员/俞卫新)自今年2月以来,连州市环保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观看了教育片《基石》,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全局工作会议,广大干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结合市委的部署和工作实际,在思想认识、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狠下功夫,以推进一把手权力分解下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分解一把手权力。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有关精神,推进一把手权力分解下放工作,把报告表及以下的环评审批权、十万元额度以下的环境行政处罚权分解下放到各分管领导。推进一把手权力分解下放,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使一把手从繁琐的工作业务解脱出来,能更多时间更好地从全局工作出发,进行全面性的统筹部署。同时权力分解下放亦提高了各分管领导干部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责任意识,能更好、更快、更便捷地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工作。结合市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大力推进“三集中”的审批运行方式,即将局行政审批权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派出首席代表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项目申请——受理——审查核实——审批——办结等办事程序的一站式服务。一改以往申请人要向每一个行政审批股室跑手续的情况,大大减轻了服务对象的负担,杜绝了“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严格一次性告知制。行政服务人员对办事申请人的办事申请,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依据、条件、材料和注意事项。服务人员及时审核办事人提供的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材料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后,服务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的,告知其原因及依据,并按否定报备制规定向分管领导进行否定报备。以上申请人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实行书面告知单。严格限时办结制度。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限时办结以下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1、项目审批。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及时受理,分类按下列时限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期限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期限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期限3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验收申报表,审批期限30个工作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10个工作日。

2、委托监测。接到企业监测申请起,在20日内完成监测分析工作,并向委托企业出具监测报告。

3、信访调处。随时接待环境污染问题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开通。一般的来信来访及来电,在3天内安排调处,7天内结案;重大的环境污染纠纷及时安排调处,一个月内结案;对有名有址的信访,在结案后7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简化审批程序提效增质。该局认真总结工作,探索深化改革方向,进一步下放权力、减少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执法效率和质优服务,以更好的保障环境安全和为人民服务。把除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项目审批程序从以往的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一—窗口办结的办事程序转变为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查核实-—分管领导审批一—窗口办结。

(标题:[连州]连州市环保局:一把手放权 “并联审批”为群众提供“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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