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讯,有关媒体报道,一名湖北襄阳男子张某诉告王某借其13万余元未还。
随后,经了解被告人王某是一主播,这些钱是张先生的打赏。
十三万余元里有八万多是他通过直播平台支付的,其余是通过微信等转给王某。
法院认为双方形成赠与关系,不支持返还。不少网友表示:打赏要理智。 来源:综合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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