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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孩华山案宣判,要求精神鉴定被驳,戳破凶手精神保护罩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20-01-09 16:51:52
深圳女孩华山案——2019年7月,深圳27岁女子彭雯(化名)独游华山遇害。嫌疑人杨某某事后投案自首,因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被检方公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曾申请做精神鉴定被法院驳回。
 
宣判于2019年12月13日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1月9日下午,从本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已经收到本案的判决书,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嫌疑人律师曾要求精神鉴定,被法院驳回。
 
据陕西渭南华阴市公安局2019年7月24日通报,7月19日9时许,公安局接到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报,其辖区28岁男子杨某某投案自称,前几天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杨某某抢走该女子手机邓财物将其杀害。接报后,公安局立即会同华旅集团在仙峪景区展开搜寻,当天11时找到被害女子尸体,经勘验与杨某某交代相吻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从天水押回华阴。
 
据受害人彭雯的弟弟称,2019年7月16日下午5时,其姐姐彭雯买套票从华山仙峪景区大门检票处进入景区,15分钟后,拍摄了一段9秒时长的视频传到家人微信群报平安。而嫌犯杨某某从仙峪景区大门不远处逃票进入景区。在仙峪景区雀桥附近,嫌犯遇到彭雯,抢走50元现金,从彭雯手机微信中转走900元,将彭雯强奸后,用鞋带勒死彭雯,在雀桥栈道不远处的石坑抛尸。
 
当时,彭雯的朋友圈曾在7月16日晚上发出一串数字“26824444”引人关注。彭雯的弟弟称,嫌疑人可能在抢走姐姐的手机后还用姐姐的手机发微信朋友圈,发了这一串数字,还假意报平安,发朋友圈称“ 手机掉沟里了,幸好有几个好心人帮忙,明天修好回复”。
 
从本案受害人代理律师陈世柏处获悉,检方以嫌疑人杨某某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提起公诉,案子12月13日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据陈世柏介绍,受害人家属出庭了,被告人家属无人到场。庭审中,对于被控告的罪名,被告人本人均承认。
 
据陈世柏称,在庭审中,被告人杨某某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未明确表态向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道歉,受害人家属对其态度不满。
 
在开庭前,彭雯的弟弟发消息称,此案不论从作案动机、犯罪残忍程度还是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看,都比同类杀人案严重,“凶手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受害人弟弟表示,家属的最大意愿就是希望凶手能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1月9日,北青报记者从陈世柏处获悉,近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三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标题:深圳女孩华山案宣判,要求精神鉴定被驳,戳破凶手精神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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