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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一男子坐楼顶欲跳楼 民警:救回并刑拘5日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9-10-16 14:54:00
  10月12日,据媒体报,韶关市浈江分局南门派出所收到报警,一男子将在在浈江区某居民楼10楼楼顶因情绪激动可能会跳楼,接到警报,派出所立即派人员出动前往现场进行救援活动,把跳楼男子从死亡线上拉回。
  当天,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抵达现场后,该楼工作人员告诉民警,称该男子已经准备上楼顶,民警立即登上10楼楼顶。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身着白色短袖上衣,穿灰色休闲裤和凉鞋的中年男子正坐在一排气烟囱上,右脚已经伸出不足40厘米的护栏外,右手疑似抓住一根固定避雷设施的钢筋,左手不停地挥舞,嘴里还不停念叨,情绪非常激动,稍有不慎,该男子就会摔下楼底。

  民警姚昊辉开始与该男子沟通交流,倾听该男子的诉求,分散其注意力,以便择机救援,同时示意辅警刘伟仲向所里报告请求警力增援,并且报告110速派消防人员救援。由于楼顶护栏非常低矮,给救援工作增加不少难度,经风险评估,如果冒然采取措施救援,可能造成救援失败,导致该男子坠楼身亡。
  很快支援警力和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经验丰富的民警龚家宋到达现场后,继续与该男子进行沟通交流,控制其情绪,降低其警惕。随后龚家宋慢慢地向其靠近,趁该男子不注意,扑向该男子将其迅速从楼顶边缘拉回并控制,在同事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协助下,成功将其带离楼顶,有效化解了这场生死危机。
  据调查了解,该男子叫李某(男,42岁,黑龙江人),因生活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时想不开做出过激举动。因该男子的过激举动,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先后参与救援,导致该区域大量市民围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影响极坏。
目前,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警力和人力应该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成年人就因控制好个人情绪,不应因个人原因肆意浪费国家有限资源,更不应因个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引起恐慌!
(标题:韶关一男子坐楼顶欲跳楼 民警:救回并刑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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