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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肇事逃逸 拒绝警方调查不慎坠亡,家属质疑过度执法

清远传媒发布时间:2019-01-07 14:18:39

  2018年12月30日,浙江舟山发生一起因逃避酒驾坠楼身亡事件。死者郭某41岁,酒驾逃逸后,交警追到他家中,敲门要求其配合调查。郭某从10楼攀绳下楼,不慎坠楼,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浙江舟山,41岁的小郭是当地一家船厂的高管,主要分管安全方面的工作,年收入不菲。小郭工作能力,待人处事,都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但是小郭有个喜好,就是喝酒,一喝酒,就变成另外一个人。

  2018年12月29日晚上10点多,小郭又喝了不少酒,分管安全工作的小郭却选择了酒驾。然而,这次小郭没有那么好运,他在新城剑桥府邸小区门口,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酒驾的小郭选择肇事逃逸,回到家中。酒驾逃逸后,交警追到他家中,敲门要求其配合调查。郭某从10楼攀绳下楼,不慎坠楼身亡。

  事发后,郭先生的家人曾质疑警方执法,称出现坠楼的结果,是因为交警对他进行精神压制,引发情绪紧张暴躁。“明知他醉酒,为什么还要在门外激烈敲击门,如果当时不再敲击门,这种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1月4日下午,舟山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9日22点53分,新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新城剑桥府邸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新城交警大队民警调查后,发现肇事车车主为郭某(男,41岁,舟山新城人),遂前往其位于新城保亿风景合院的住处查找车辆、核实情况。

  郭某拒不配合并将民警推出门外。12月30日0时32分,新城公安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在门外敲门要求郭某配合调查。0时40分许,郭某妻子打开家门告知门外民警,郭某从家中不慎坠楼。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郭某系在家中阳台外利用绳索下楼过程中不慎坠楼。检验死者郭某的血液,其酒精含量为158mg/100ml。同时,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郭某为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

  事件发生后,我市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相关调查组介入调查,并商请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监督。郭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公安机关处警人员整个执法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与郭某的死亡后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年关将近,酒桌上的应酬越发频繁,警方提醒:劝酒要节制,喝酒要适量。

(标题:男子酒后肇事逃逸 拒绝警方调查不慎坠亡,家属质疑过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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